原则46:避免在需求分析时进行系统设计
需求阶段的目标是明确系统的外部行为
> 需求的明确
* 系统的外部行为需要足够明确,以保证所有设计人员能够对系统的目标行为做出同样的理解
* 需求阶段不应该去明确软件架构与算法(设计人员的范畴),设计人员可以设计出最满足需求的架构和算法
* 如果撰写需求文档时,需要一定的系统设计情况下,应该提供以下类似的信息:
* Warn: 这里包含的设计,仅用于辅助理解产品的外部行为,在系统外部行为相同的情况下,设计人员可以选择任何设计方案。
Davis, A., Software Requirements: Objects, Function and Stats, Englewood Cliffs, N.J.: Prentice Hall, 1993, Section 3.1.